去年我厂遇到两个订单是这种情况
一:去年五月份,一个波兰客人委托一个香港公司订了十万个收音机,还好,是香港公司跟我厂签的合同,他本来只付10的订金,后面谈到付了15的订金,结果,半个月后,他说不要了,客人的促销计划取消,我厂不同意,说他不同意,我厂只好跑到香港打官司要钱,后来香港这边,不得不跟客人商量了许久才把这订单执行,风险好大.
二:一个阿拉伯的客人订了5000个计算器,做好了,客人也没有说不要,说等一下,半个月找一下客人,客人又说拖一下,这样电话费都不知花了多少,到了今年,客人说不要了,真是晕,计算器本身印了客人的LOGO的,根本抵不上20%.
订金一定得收三成,如果产品是冷门产品,且全印客人牌子的,最好是四成,风险多多.